截止到2009年11月份,陈律师婚姻案件代理结案40余起,这些案件均很好的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。当事人多方表示满意。陈律师每年处理大量案件,其中的婚姻案件占有一定比例。
这些案件多是通过和解方式结案,陈律师处理案件不以胜诉为目的,以成功的疏解矛盾和解决纠纷为目的和手段,从不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案件,达到非法律的目的。
解决当事人家庭问题,让其幸福的生活才是根本目的,这也是大量的当事人来寻求帮助的原因。